您现在的位置:永康首页 » 政策法规
永康百科
案例警示
新闻资讯
政策法规
室内环境
环保设备
企业检测
环评咨询
常见问题
行业动态
服务流程
安装流程

中国室内环境相关的政策法规

2013-06-30 11:13:52

(1)GB/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 
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/T1883—2001

2002-11-19发布 2003-03-01实施 

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、卫生部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 发布  

节选:
4 室内空气质量 
4.1 室内空气应无毒、无害、无异常嗅味。 
4.2 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见表l。 
表l 室内空气质量标准 


序号 

参数类别 

参数 

单位 

标准值 

备注 

1

物理性 

温度 

℃ 

22~28

夏季空调 

 

 

 

16~24

冬季采暖 

2

相对湿度 

%

40~80

夏季空调 

 

 

 

30~60

冬季采暖 

3

空气流速 

m/s

0.3

夏季空调 

 

 

 

0.2

冬季采暖 

4

新风量 

m3/(h·人) 

30a 

 

5

化学性 

二氧化硫SO2

mg/m3

0.50

1小时均值 

6

二氧化氮NO2

mg/m3

0.24

1小时均值 

7

一氧化碳CO

mg/m3

10

1小时均值 

8

二氧化碳CO2

%

0.10

日平均值 

9

氨NH3

mg/m3

0.20

1小时均值 

10

臭氧O3

mg/m3

0.16

1小时均值 

11

甲醛HCHO

mg/m3

0.10

1小时均值 

12

苯C6H6

mg/m3

0.11

1小时均值 

13

甲苯C7H8

mg/m3

0.20

1小时均值 

14

二甲苯C8H10

mg/m3

0.20

1小时均值 

15

苯并[a]芘B(a)P

mg/m3

1.0

日平均值 

16

可吸入颗粒物PM10

mg/m3

0.15

日平均值 

17

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

mg/m3

0.60

8小时均值 

18

生物性 

菌落总数 

cfu/m3

2500

依据仪器定b

19

放射性 

氡Rn

Bq/ m3

400

年平均值(行动水平c)

a 新风量要求不小于标准值,除温度、相对湿度外的其它参数要求不大于标准值。 
b 依据仪器定,见附录D。(略) 
c 行动水平即达到此水平建议采取干预行动以降低室内氡浓度。 

(2)GB50325-2001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

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 
中 华 人 民 共 和 国 国 家 标 准 GB 50325—2001

 

2001—11—26发布 2002—01—01实施 
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 联合发布 

节选:
6 验收 

6.0.1 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,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d以后、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。

6.0.2 民用建筑工程及其室内装修工程验收时,应检查下列资料:
 
1 工程地质勘察报告、工程地点土壤中氡浓度检测报告、工程地点土壤天然放射性核素镭-226、钍-232、钾-40含量检测报告;

2 涉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设计变更文件;
 
3 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污染物含量检测报告、材料进场检验记录、复验报告;
 
4 与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有关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、施工记录; 

5 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记录(不做样板间的除外)。
 
6.0.3 民用建筑工程所用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的类别、数量和施工工艺等,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。
 
6.0.4 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,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。检测结果应符合表6.0.4的规定。

表6.0.4 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 


污染物 

单位 

Ⅰ类民用建筑工程 

Ⅱ类民用建筑工程 

甲醛 

mg/m3

≤0.08

≤0.12

苯 

mg/m3

≤0.09

≤0.09

TVOC

mg/m3

≤0.5

≤0.6

氨 

mg/m3

≤0.2

≤0.5

氡 

Bq/m3

≤200

≤400

 

注:表中污染物浓度限量,除氡外均应以同步测定的室外空气相应值为空白值。

6.0.5 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空气中氡的检测,所选用方法的测量结果不确定度不应大于25%(置信度95%),方法的探测下限不应大于10Bq/m3。

6.0.6 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空气中甲醛的检测方法,应符合国家标准《公共场所空气中甲醛测定方法》GB/T 18204.26—2000的规定。
 
6.0.7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空气中甲醛检测,也可采用现场检测方法,所使用的仪器在0~0.60mg/m3测定范围内的不确定度应小于5%。 

6.0.8 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空气中苯的检测方法,应符合国家标准《居住区大气中苯、甲苯和二甲苯卫生检验标准方法——气相色谱法》GB 11737-89的规定。
 
6.0.9 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空气中氨的检测,可采用国家标准《公共场所空气中氨测定方法》GB/T 18204.25—2000或国家标准《空气质量 氨的测定 离子选择电极法》GB/T 14669—93进行测定。当发生争议时应以国家标准《公共场所空气中氨测定方法——靛酚蓝分光光度法》GB/T 18204.25—2000的测定结果为准。 

6.0.10 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TVOC)的检测方法,应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。 

6.0.11 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,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,抽检数量不得少于5%,并不得少于3间;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,应全数检测。
 
6.0.12 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,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且检测结果合格的,抽检数量减半,并不得少于3间。

6.0.13 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,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应按房间面积设置:

●测点按房间面积设置 
1、房间使用面积 <50m2设1个检测点。 
2、房间使用面积 >=50m2且<100m2设2个检测点。 
3、房间使用面积 >=100m2且<500m2设不少于3个检测点。 
4、房间使用面积 >=500m2且<1000m2设不少于5个检测点。 
5、房间使用面积 >=1000m2且<3000m2设不少于6个检测点。 
6、房间使用面积 >=3000m2设不少于9个检测点。

6.0.14 当房间内有2个及以上检测点时,应取各点检测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该房间的检测值。

6.0.15 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,环境污染物浓度现场检测点应距内墙面不小于0.5m、距楼地面高度0.8~1.5m。检测点应均匀分布,避开通风道和通风口。
 
6.0.16 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游离甲醛、苯、氨、总挥发性有机物(TVOC)浓度检测时,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,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;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,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h后进行。
 
6.0.17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氡浓度检测时,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,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;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,应在房间的对外门窗关闭24h以后进行。
 
6.0.18 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的全部检测结果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时,可判定该工程室内环境质量合格。 

6.0.19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不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时,应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,并可进行再次检测。再次检测时,抽检数量应增加1倍。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再次检测结果全部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时,可判定为室内环境质量合格。
 
6.0.20 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,严禁投入使用。 

 

 

 

—2002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》